关于采矿权统一配号试点省更换CA的通知

 

 

为了加强信息安全,配号系统安全认证将统一采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CA中心进行身份认证。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云南四省新CA证书(USB KEY)已于200812月发放至各省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。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自200911日起,新的CA证书正式启用。

200911日至2009131日期间,新旧CA证书可以并行使用。请及时试用新CA

2200921日起,旧CA证书停用。

3、请试点省于200931日前收齐本省所下发的全部旧CA后,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。

地址:北京市阜内大街64号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

邮编:100812     收件人:王 远

4、新CA使用方法、驱动程序、IE设置工具请从配号系统技术支持部分下载

 

     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